時間:2019-02-22 來源:武漢網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糾錯
根據《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后參加社會保險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武人社發〔2017〕2號)的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將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后的參保登記操作辦法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圍及對象
原為個體工商戶,經工商部門核準轉型升級為企業的,自轉為企業30日內應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個轉企”參保登記備案手續。
個體工商戶從轉企之日起,應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轉企”單位在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暫按20%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12%,個人繳費比例8%),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暫按8%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6%,個人繳費比例2%),大額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按照國家及省、市政策規定執行。
二、提交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工商部門出具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單位法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
(四)單位經辦人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社會保險登記表》和《社會保險網上辦事承諾書》。 三、經辦流程
(一)“個轉企”單位攜帶上述相關資料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相關資料,資料不全或有誤的,由社保經辦機構出具《一次性告知書》(見附件1);資料齊全且無誤的,由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業務,為其開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單位社會保險網上辦事資格,發放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用戶名及密碼,并告知其以后可通過“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網”辦理單位各類社會保險業務;
(三)社保經辦機構完成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業務后,還應通過“個轉企單位認定”模塊完成“個轉企”單位認定業務,錄入單位“個轉企”開始時間,開始時間早于2017年7月1日的,從2017年7月1日起享受“個轉企”過渡期政策;開始時間晚于2017年7月1日的,從單位“個轉企”的開始時間享受“個轉企”過渡期政策;并打印《業務回執單》(見附件2)經參保單位經辦人員簽字確認,告知其繳費比例過渡期政策等相關事宜,單位確認無誤后辦結此業務;
(四)業務辦結后,所有相關業務資料備檔留存。
四、經辦要求
(一)已辦理了“單位社會保險登記”的“個轉企”單位,僅需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保經辦機構僅需在“個轉企單位認定”模塊完成“個轉企”單位認定業務。
(二)“個轉企”單位的職工新參保及續保、繳費工資申報、職工社會保險停保等業務,按照《關于印發<武漢市社會保險公共業務風險控制及經辦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武人社險中心〔2014〕26號)等相關文件執行。
(三)對于認定“個轉企”開始時間有誤或其他原因需要取消“個轉企”單位資格的,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個轉企單位取消及訂正”模塊進行“個轉企”開始時間的訂正或取消“個轉企”資格,取消資格后不再執行“個轉企”過渡期政策。
(四)“個轉企”單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補繳業務時,按照《關于印發<武漢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暫行辦法>的通知》(武人社規〔2017〕2號)等相關文件執行,補繳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社會保險費的,執行“個轉企”過渡期政策。
(五)“個轉企”過渡期結束后,其參保繳費政策與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政策接軌。
五、本辦法從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
1、《一次性告知書》
2、《業務回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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