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15 來源:武漢網|http://www.fajiaochuang.com/ 作者: 我要糾錯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1、企業(單位)當年新招用的進行了失業登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單位就業登記,領取了《就業創業證》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下9類就業困難人員:
(1)女性年滿40周歲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的失業人員;
(2)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3)生活困難的失地農民;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5)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6)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7)殘疾人;
(8)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
(9)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2、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的進行了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登記和單位就業登記,領取了《就業創業證》,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材料
1、《企業(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報告》(1式1份,A4規格,可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2、《武漢市( )年( )季度企業(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人員名單》(1式1份,A4規格,可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3、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擬留件;
4、《就業創業證》原件,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擬退件;
5、《勞動合同》原件,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擬退件。
三、申報時間及地點
每季度終了后10個工作日內,企業(單位)向稅務登記所在(直接向市稅務部門納稅的向社會保險關系所在或《營業執照》登記注冊所在,下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符合條件人員上季度的社會保險補貼。
四、政策依據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武漢市相關社會保險補貼信息化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武人社辦〔2015〕21號);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武漢市社會保險補貼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武人社函〔2016〕28號);
市人社局、市扶貧辦《關于印發<武漢市促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發〔2016〕1號;
市人社局《關于優化公共就業服務事項經辦流程的通知》(武人社發〔2017〕49號)。
·查詢網址: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
五、辦理流程
1、企業(單位)向稅務登記所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2、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10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完成初審,并公示5個工作日;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20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完成審核后,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送區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六、收費事項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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