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7-12-1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參保單位辦理參保人員新增、轉出、轉入、停保和續保等業務,統一于每月1日至20日到社會保險處綜合服務大廳集中辦理。
(1)職工新增;
填寫《職工異動名冊表》;職工身份證(18位)復印件、醫保標準照片、及相關證明材料如;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職工分配報到證、行政介紹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確定工資待遇審批表的原件及復印件、或職工用工合同、軍轉介紹信等;根據單位不同性質提供相關資料。
(2)續保;
填《職工異動名冊表》、職工18位身份證復印件或新戶口簿、醫療保障卡(IC卡)、勞動合同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3)停保;
在職填《職工異動名冊表》、解除關系協議書、離職或解除證明、單位證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減統發工資異動審批表;
(4)市內轉移;
申報時所需資料:填報《職工異動名冊表》、《職工市內調動編號單》(雙方單位蓋章)、辦理中斷人員需帶本人辭職申請、解除辭退的合法手續、調令、入學、入伍通知等;
(5)退保;
申報時所需資料:填報《職工異動名冊表》、出國定居或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需有派出所注銷的公章)。
(6)轉出市外;
申報時所需資料:身份證、個人帳戶對帳單、所在城市社保接收函或調令,填報《職工異動名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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